问:中庭和回廊是否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?
答:中庭和回廊属于供人员通行的区域,不应存在可燃物,理论上可以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。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,因各种原因总是难免存在一定的火灾危险性。因此,当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(或)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,中庭和回廊属于该建筑内的一部分,也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(或)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。对于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(或)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,中庭和回廊可以不单独设置相应的消防系统。对于空间高度超过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效作用高度的中庭,当需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,可以采用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适用的自动灭火系统。(即,建筑已设置,中庭回廊也设置;建筑未设置,中庭回廊可不设)
问: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回廊,是否需要设置独立的水流指示器?
答:当回廊与同层相邻其他区域划分为同一个防火分区时,回廊可以与相邻所属防火分区共用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,不要求设置独立的水流指示器;当回廊单独划分防火区域时,回廊上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属于独立的系统,应设置独立的水流指示器。